登入/注册
需求发布
供给发布
首页
工业设计
数转智改
检测实验
创业孵化
人才智库
技术商城
知识产权
绿色制造
首页 >
知识产权 >
专利 >
一种新型伞
CN202127947U
一种新型伞
查看PDF全文
是否共享:
共享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行业类型:
先进制造 > 产品
专利号:
CN202127947U
公告日:
2012-02-01
申请号:
CN201120108647.8
申请日:
2011-04-14
专利权人: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韩克华
分类号:
A45B25/00
A45B25/00 A45B25/02
摘要:
一种新型伞,包括伞布、伞骨及其伞布与伞骨的连接件,该连接件为胶针,该胶针包括上横杆、下横杆及设于上、下横杆中间位置连接上、下横杆的竖杆,该伞骨的待固定部位设有固定孔,该胶针的竖杆穿过伞骨固定孔和伞布,上、下横杆将伞布与伞骨卡固于其间。本实用新型通过胶针对伞布与伞骨进行固定,生产加工时采用胶针枪将胶针穿过伞布与伞骨固定孔,胶针的上、下横杆即将伞布与伞骨卡固于其间,不仅结构稳固,且伞骨与伞布之间不用缝线,生产加工方便快捷,并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我要购买
快速匹配专利
专利交易相关知识
1、购买方式
独占许可
被许可方在特定时间和地域内获得专利技术实施权,并有权拒绝包括许可方在内的第三方在该区域内实施该技术。
排他许可
是被许可方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被许可方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专利权人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方给第三方。
普通许可
是专利权人授权于某个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亦可授权多家企业或个人。
分售许可
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交叉许可
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专利权转让
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申请权转让
专利申请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接收但仍未授权的专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申请权转让后,让与人不能再就同一发明创造自己提出专利申请,也无权再将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第三人;在受让人专利申请被驳回之前,让与人不得将该发明创造用于营利性的生产活动。
2、交易流程
提交联系方式
姓名
*
电话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