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114855374A 伞面自动缝合智能数控机床 查看PDF全文
  • 是否共享:收费
  •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行业类型:先进制造 > 设备
  • 转让权限:独占; 部分; 普通; 权利人; 申请权
  • 专利号:CN114855374A
  • 公告日:2022-08-05
  • 申请号: CN202210363684.6
  • 申请日: 2022-04-07
  • 专利权人:海峡(晋江)伞业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发明人:丁敬堂 许进鹏 丁海波 周迎迎 蔡栋梁
  • 分类号:
    D05B35/00
    D05B35/00 D05B39/00
摘要:
本发明涉及伞具加工技术领域,提出一种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简易、能实现三角片自动缝合的伞面自动缝合智能数控机床,包括机架,所述机架上设置有用于供三角布的缝合边平铺进行缝合的操作台,所述操作台上依次设置有用于自动抓取两片三角布使两片三件布的缝合边对齐叠合且在三角布对齐后对三角布进行自动压合并输送的上料机构、用于自动接收三角布并带动三角布进行弧形边自动缝合的缝合机构。
我要购买
专利交易相关知识
1、购买方式
  • 独占许可
    被许可方在特定时间和地域内获得专利技术实施权,并有权拒绝包括许可方在内的第三方在该区域内实施该技术。
  • 排他许可
    是被许可方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被许可方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专利权人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方给第三方。
  • 普通许可
    是专利权人授权于某个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亦可授权多家企业或个人。
  • 分售许可
    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 交叉许可
    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 专利权转让
    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 申请权转让
    专利申请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接收但仍未授权的专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申请权转让后,让与人不能再就同一发明创造自己提出专利申请,也无权再将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第三人;在受让人专利申请被驳回之前,让与人不得将该发明创造用于营利性的生产活动。
2、交易流程
提交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单位